海南融商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年9月11日下午15时在海口市蓝天路16号金银岛大酒店6楼第三会议室按现状净价公开拍卖:
1、根据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万执字第6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抵偿债务的房屋使用权之不良资产或有权益及相关附属权利。拍卖参考价:人民币70万元。保证金:14万元。
2、根据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万执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抵偿债务的房屋使用权之不良资产或有权益及相关附属权利。拍卖参考价:人民币.72万元。保证金:83万元。
3、对吴泽山享有的债权本金、利息及从权利。债权本金人民币45万元。拍卖参考价:人民币23万元。保证金:4.6万元。
4、对通什市畜牧业发展总公司的债权本金、利息及从权利。债权本金人民币25万元。拍卖参考价:人民币15万元。保证金:3万元。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上述债权转让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的人员。
标的展示时间:见报之日起至9月10日。有意竞买者请于年9月10日17时(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之前来我公司了解详情并办理竞买手续。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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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注:本公告刊登于《海南日报》年8月28日A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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