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海南发达房地产开发公司等户*策性债权资产及1户抵债权益(企业和资产的所在地分布在海南省各市县,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华融网站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进行打包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国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个工作日,年8月28日至年9月24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朱先生:-,何女士:-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陈先生-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