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研讨会 http://www.csjkc.com/yydt/m/2042.html海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1]
海南省统计局
海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1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我省19个市县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省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人,占60.2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人,占39.73%。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人,乡村人口减少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0.58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省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人,其中,省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人,流动人口为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人,省内流动人口为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省人口包括19个市县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省的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和现役军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省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省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省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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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平
本文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