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最新通报!
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春节将至,为坚决防治节日“四风”问题,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定,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现将儋州市纪委监委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儋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周有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年至年,周有武在其母亲住院、父母过世、春节、中秋节等时期先后违规多次收受市公安局多名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1.16万元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收受烟酒等礼品价值折计24.11万元。周有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年11月,周有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儋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麦宏山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年至年,麦宏山在任东方工业园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工委书记等职务期间,违规多次收受园区内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所送礼金共计8.5万元。麦宏山在年12月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省纪委监委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应当从重处分。鉴于其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并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可予从轻处理。年12月,麦宏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三、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二级调研员袁树柏违规收受礼品问题。年7月,袁树柏在某公司项目部食堂聚餐后,收受该公司开发部经理所赠茅台酒3瓶折计元。袁树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年11月,袁树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四、儋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吴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年春节吴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郎牌白酒2瓶折计元;年春节吴靖再次收受该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万元。吴靖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年10月,吴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五、儋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三级高级警长陈启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年春节期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陈启强收受某酒吧老板所送礼金元。年10月,陈启强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六、儋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王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年中秋节前和年春节前,时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王敏两次收受某酒吧老板礼金共计元。鉴于王敏在审查调查期间,能够配合组织调查,如实供述其本人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可以减轻处分。年10月,王敏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原标题:《海南一地通报!6人被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