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发布关于年重大节假日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退付的公告。目前,省内小型客车可到省内任一征稽分局办理退费申请,或是于6月1日后登录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办理,申请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办
理
须
知
以下退费相关信息仅针对7座以下(含7座)汽油车辆,柴油车辆在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时自动扣除节假日天数计征。
一、办理退费的申请材料
(一)个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正反面);
2、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车主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名称。
★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与银行账户名称须一致;
★车辆年审必须在海南省内;
★车辆年审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企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正反面);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正反面);
3、企业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名称。
★机动车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与银行账户名称须一致;
★车辆年审必须在海南省内;
★车辆年审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退费申请方式
1、登陆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点击重大节假日退费通道,将所需材料拍照上传,并按其相关要求办理;
2、自行召集满50位及以上的车主,将所需材料复印后,致电预约征稽人员上门办理;
3、至省内任一征稽分局窗口办理。(退付申请表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登录海南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