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大同乡两宗.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拍卖公告
受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年12月28日15:30时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第一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海南省屯昌大同乡良茂坡的一宗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屯国用()第02-号],位于海南省屯昌大同乡良茂坡的一宗.3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屯国用()第02-号]及其地上面积为.62平方米的建筑物。(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参考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
二、拍卖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产权交易大厅(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会展楼二楼室)
三、标的物展示自见报之日起至年12月27日17:00时止。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于以年12月27日17:00前到账为准。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屯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缴款用途须填明:()琼拍1号竞买保证金(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竞买人于年12月27日17:00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及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到海南鼎和拍卖有限公司或海南产权交易所报名办理竞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特别说明:拍卖过户所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缴交。
海南产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