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标示在同一版面,以便使消费者在看到食品名称的同时易于看到净含量的标示。
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5.5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扩展资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常见问题解答》第91页:36.产品包装为圆柱体,净含量和产品名称能否不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视觉版面,但在同一展开版面?不能,版面设计时应设计在一起,展示时能够摆在同一视觉版面上,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标示在同一版面,以便使消费者在看到食品名称的同时易于看到净含量的标示。05未标注固形物含量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5.6规定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且固相物质为主要食品配料时,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以质量或质量分数的形式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标示形式参见附录C)。半固态、黏性食品、固液相均为主要食用成分或呈悬浮状、固液混合状等无法清晰区别固液相产品的预包装食品无须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预包装食品由于自身的特性,可能在不同的温度或其他条件下呈现固、液不同形态的,不属于固、液两相食品,如蜂蜜、食用油等产品。06组合和促销装问题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5.7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大包装在标示净含量的同时还应标示规格。规格的标示应有单件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和件数组成,或只标示件数,可不标示“规格”二字。单件预包装食品的规格即指净含量,可以不另外标示规格。赠送装(或促销装)的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应进行标示,可分别标示促销部分的净含量和赠送部分的净含量,也可以标示销售部分和赠送部分的总净含量并同时用适当的方式标示赠送部分的净含量,如“净含量克、赠送50克”,“净含量+50克”,“净含量克(含赠送50克)”等。最后,小编在收集资料时,看到以下两个标签,二者的净含量标示是否都可行?表示的意义是否相同?来源:食品声明:本